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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報傳染病個案

如何呈報傳染病個案?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本港共有53種須呈報的傳染病。所有註冊醫生若發現懷疑或證實屬須呈報的傳染病,均須通知衞生防護中心。除此以外,醫生亦應呈報對公共衞生有重要影響的其他疾病及情況。衞生防護中心會對這些疾病進行監察及控制。

下表載有呈報表格及聯絡資料。另外,註冊醫生亦可選擇透過網上中央呈報辦公室網站(http://cdis.chp.gov.hk/CDIS CENO ONLINE/ceno.html)內穩妥便捷的網上呈報系統提交報告。

注意:不記名的愛滋病病毒感染/愛滋病呈報個案,由衞生防護中心公共衞生服務處轄下的特別預防計劃處理。欲知詳情,請按此處
 
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三十日起,2019冠狀病毒病的呈報準則已經更新,醫生只須向衞生防護中心呈報於首次陽性樣本收集日期28日內的死亡及嚴重感染個案。公立醫院醫生可使用現有呈報機制呈報,而私家醫生則建議使用此表格 (請按此處) 呈報。
  
呈報通知書及聯絡資料
 
表格名稱 表格 收集個人資料用途聲明
聯絡資料
傳真 電話 地址 電郵
表格1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
(第599章)
結核病通知書
 PDF    PDF 2572 8921 2572 3487 灣仔胸肺科診所
香港堅尼地道99號二樓
 電郵
表格2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
(第599章)
非屬結核病的傳染病通知書
 PDF    PDF 2477 2770 2477 2772 衞生防護中心
九龍亞皆老街147C號三樓
 電郵
向衞生署呈報《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以外的傳染病或中毒個案  PDF    PDF 2477 2770 2477 2772 衞生防護中心
九龍亞皆老街147C號三樓
 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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