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7
政府将于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一年以试验形式推行一项医疗券计划,以资助长者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的部分费用。
卫生署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表示,有兴趣参与计划的医疗服务提供者须先与卫生署登记。登记工作已于今年九月三十日开始,并会于计划期内继续。
发言人说:「医疗服务提供者如果希望可以在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开始提供服务,须于十二月十九日或之前将填妥的申请表连同所需证明文件递交卫生署。」
成功登记的医疗服务提供者将会收到登记确认信、服务提供者编号和医疗券计划标志,以便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需在工作地点展示标志,以方便识别。
根据计划,年满七十岁或以上而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或豁免证明书的市民,每年可获五张面值五十元的医疗券,资助他们使用私营医疗服务的部份费用。
医疗券可以用于支付私营西医、注册中医、牙医、脊医、注册和登记护士、物理治疗师、职业治疗师、放射治疗技师和医务化验师的服务。
发言人说:「这项计划会透过电子平台『医健通』运作,医疗券将通过这个平台发放和使用,所以长者无需预先登记。」
「医疗券在试验期三年内有效,而每一年未用完的医疗券均可在下年或第三年试验计划期内使用。」
发言人说:「长者毋须急于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内使用所有医疗券。 我们鼓励长者于计划期内有需要时使用。」
有关医疗券计划的详情已上载于专题网页,网址为www.hcv.gov.hk。
完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