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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调查派发错误剂量扑热痛药水事件

卫生署调查派发错误剂量扑热痛药水事件
2009-09-07
卫生署发言人今日(九月七日)呼吁曾于昨日(九月六日)携带幼童前往母婴健康院补种肺炎球菌疫苗的父母特别留意派发给他们子女的扑热痛药水。扑热痛是一种常用的退烧药。

约四千五百名幼童昨日到二十九间母婴健康院接种疫苗。

这次呼吁是由于卫生署发现一些幼童获发的药水标签所列明剂量与他们年龄不符。

所有药樽内的扑热痛药水浓度是相同,药樽有两种标贴,少于一岁的幼童,标贴指示需要服用半个标准匙量的药水(2.5毫升, 62.5毫克),每日最多四次;而超过一岁的幼童而则服用一个标准匙量的药水(5毫升, 125毫克),每日最多四次。没有发烧的幼童则不需要服用药水。

初步资料显示,一些幼童获发的扑热痛药水标贴与他们年龄不符。

「卫生署已联络约三百名父母,发现有六名幼童获派发扑热痛药水的标贴是与他们的年龄不符,至今并没有接获药物不良反应报告。」

「我们会继续联络其他父母,以确定受影响人数。」

发言人强调,根据服用剂量计算,少于一岁的幼童即使服用派给超过一岁幼童的扑热痛药水,预计亦不会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他说,卫生署非常关注这事件,向受影响的父母致歉。卫生署会调查出现错误的原因。

他说:「为了防止类似事件重演,卫生署与医疗辅助队制定改善措施,其中一项是由专人分发扑热痛药水。」

「卫生署会用不同标贴以突出扑热痛药的剂量,并放在不同地方,而防止混淆。」

「在每一个星期日诊所开始提供注射服务前,卫生署会再一次向员工提醒派发药物的指引。」

市民可致电热线2125 2125,寻求健康资讯。热线开放时间为上午七时至晚上十一时。父母亦可向母婴健康院寻求协助。



2009年9月7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