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1
医疗辅助队由九月十三日(星期日)开始,在二十九间母婴健康院实施一套新措施,进一步改善为幼童补种肺炎球菌疫苗服务。
卫生署发言人说,在设有超过五个注射疫苗摊位的母婴健康院内会安排两个柜位,分别为一岁以下和一岁或以上的幼童派发扑热痛药水(退烧药),新措施由九月十三日开始生效。
他说:「至于设有五个或以下注射疫苗摊位的母婴健康院会安排一个柜位,派发扑热痛药水。」
「每个柜位指定由两名医疗辅助队成员负责,他们负责检查及核对药物标签的内容,以符合幼童年龄。」
给予不同年龄组别的扑热痛药水会用不同容量的胶樽盛载,进一步减低出现混淆机会。
他说,所有药樽内的扑热痛药水浓度是相同,少于一岁的幼童,标贴指示需要服用半个标准匙量的药水(2.5毫升,62.5毫克),每日最多四次;而超过一岁的幼童而则服用一个标准匙量的药水(5毫升,125毫克),每日最多四次。
「没有发烧的幼童不需要服用药水。」
发言人说,肺炎球菌疫苗是儿童免疫接种计划重要一环,并呼吁每一位合资格的婴儿参与。
他说,卫生署在过去六个月为参与肺炎球菌疫苗接种计划的医疗辅助队成员提供全面培训。
完
2009年9月1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