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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呼吁市民不要服用含未标示西药成分减肥产品

卫生署呼吁市民不要服用含未标示西药成分减肥产品
2010-06-07
卫生署今日(六月七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或服用四种分别名为「纤婷II(樱花精油减肥胶囊)」、「纤婷III(樱花精油减肥胶囊)」、「瘦身语III」和「婷美丽人」的减肥产品,因为这些产品被发现含没有标示的西药成分,服用后可能会产生严重副作用。

卫生署透过市场监察得到的资料,从互联网上购买首三种产品,而第四种则是从粉岭联和墟一所店铺搜获。

化验结果证实,「纤婷II(樱花精油减肥胶囊)」、「纤婷III(樱花精油减肥胶囊)」含有西药成分「西布曲明」及其类似物和「酚」。至于其余两种产品,「瘦身语III」含有「西布曲明」,而「婷美丽人」则含有「西布曲明」和「酚」。

卫生署继续进行调查工作。

他说:「四种产品均不是注册的药剂制品或中成药。」

他说,「酚」曾用作治疗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被禁用。「西布曲明」是一种用于抑压食欲的西药,其副作用包括可能导致血压上升及心跳加剧,精神异常和痉挛,有心脏病的人士不应服用。「西布曲明」类似物的化学构造和「西布曲明」近似,相信有相同副作用。

含有「西布曲明」的产品必须注册为药剂制品才可在港发售,并须有医生处方及在药剂师监督下方可售卖。

发言人表示,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销售未经注册的药剂制品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如服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生意见。

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把产品交给卫生署位于九龙南昌街382号公共卫生检测中心三楼的药剂事务部办事处,或将产品销毁。

发言人说:「市民要控制体重,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士的意见。」



2010年6月7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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