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防疫注射计划
背景
政府自1998年起为全港居住在安老院舍的长者提供季节性流感(简称流感)疫苗接种,并在2003及2005年开始,分别为残疾人士院舍(包括特殊学校宿舍)住宿院友/宿生、及安老/残疾人士院舍职员接种流感疫苗。在2009年开始更将肺炎球菌疫苗接种纳入计划内,为居住在安老院舍及65岁或以上居住在残疾人士院舍的住宿院友/宿生提供23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23vPPV)。
院舍防疫注射计划于2009年设立,提供免费流感疫苗及肺炎球菌疫苗接种予合资格的安老/残疾人士院舍的院友/宿生和职员。此外,在2015年开始,政府亦为于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务机构(包括日间中心、庇护工场及特殊学校)接受服务的智障人士(非住院舍)提供免费流感疫苗接种。
为加强预防肺炎球菌感染,政府在2017/18年度起,除了继续提供一剂23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23vPPV)外,亦有根据该院友/宿生的过往疫苗接种记录,提供免费接种一剂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CV13)。由2024年8月5日起,更进一步提供15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CV15)以取代以往的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由2019/20 及2022/23 季度开始,院舍防疫注射计划进一步分别为留宿幼儿中心之留宿儿童及职员、及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务机构职员提供流感疫苗接种。
2025/26年度「院舍防疫注射计划」已于2025年9月25日正式展开。
本署会免费提供和运送疫苗到各院舍、留宿幼儿中心和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务机构,并由院舍/留宿幼儿中心/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务机构自行邀请已参与此计划的私家医生负责为合资格人士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医生需透过电子健康系统输入疫苗接种记录及向政府申领注射费用。政府会支付每剂疫苗的注射费用港币一百零五元给私家医生。私家医生不可向接种者或其家长/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亦不得与院舍/留宿幼儿中心/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务机构、院舍/留宿幼儿中心/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务机构的负责人、接种者或其家长/监护人摊分疫苗注射费用。
符合资格的人士
流感疫苗接种:
在本计划下,政府在2025/26季度为符合资格的人士所提供的疫苗为灭活流感疫苗及重组流感疫苗。因应研究数据显示,重组流感疫苗可能为长者提供更好的保护,所有重组流感疫苗在本年度会提供予安老院舍的院友及年满65岁或以上居于残疾人士院舍的院友。
肺炎球菌疫苗接种:
凡居于安老院舍及年满65岁或以上居于残疾人士院舍的院友╱宿生,均可获安排免费接种一剂15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CV15)及一剂23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23vPPV)。
(甲)如从未接种过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23 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可先接种一剂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并于接种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一年后,再接种一剂23 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
(乙)如已接种23 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及从未接种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可于接种23 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一年后,接种一剂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丙)如已接种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及从未接种23 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可于接种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一年后,接种一剂23 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
(丁)如已接种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15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及23 价肺炎球菌多醣疫苗,则不需再接种肺炎球菌疫苗。
(戊)如已接种过13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的院友,则无需再安排接种15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
院舍的定义
「院舍」意指:
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务机构可参与「院舍防疫注射计划」,包括:
最新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务机构名单可于社会福利署及教育局网页参阅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