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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

乙型肝炎

2022年12月2日

病原体

乙型肝炎由乙型肝炎病毒所引起。

病征

乙型肝炎病毒可引致急性肝炎。在患者当中,少于5%的5岁以下儿童,以及30至60%的成年人会出现症状。常见症状包括发烧、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眼白变黄、小便深色及大便呈泥土色或变浅色。不管出现症状与否,大约5至10%的成人患者及95%受母体感染的婴儿均不能清除这种病毒,因而变成慢性带菌者,并可能在日后患上慢性肝炎,肝脏永久损坏或肝癌。

传播途径

乙型肝炎病毒可存在患者的血液及体液中,并通过下列途径传播给他人:
1. 母亲在分娩时或在分娩期间传给婴儿。
2. 血液接触
I. 直接接触带病毒血液
II. 与人共用受污染的个人物品,例如牙刷、剃刀及指甲钳
III. 与人共用受污染针筒
IV. 使用带病毒的工具穿耳孔、纹身或针灸
V. 输入受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液制成品。
3. 性接触

潜伏期

潜伏期由45日至160日不等,症状通常在3个月内出现。

治理方法

急性乙型肝炎没有特别治疗方法。患者必须有足够休息,均衡饮食及避免饮酒。应采取安全性行为及预防通过血液接触传染的措施以减低其感染。少数成年人会成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若是,他们应接受特定慢性乙型肝炎治疗。

预防方法

1. 避免与人共用针筒、剃刀、牙刷及其他可能受血液污染的物品。
2. 妥当地清洗和包紥伤口。
3. 接触血液及体液时须戴上手套。
4. 用稀释的家用漂白水(1份漂白水加4份水)消毒受血液染污的物品。
5. 进行性行为前应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6. 注射有效对抗乙型肝炎的疫苗。免疫注射的程序包括三次疫苗注射,注射程序分别为0,1及6个月。按以上程序完成三次注射的人通常无须再接受加强剂注射。
7. 所有在香港出生的婴儿均会接受有关的防疫注射。第一次在婴儿出生时在医院注射,第二、三次则在母婴健康院注射。 (请参阅免疫注射时间表) 若婴儿的母亲为带菌者,婴儿须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受额外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以防止病毒经母亲传给婴儿。
8. 完成接种共三剂的乙型肝炎疫苗后,母亲是乙型肝炎患者的婴儿应接受血清测试,以评估婴儿对疫苗的免疫反应及乙型肝炎感染情况。详情请参阅「接种疫苗后的血清测试」资料单张。
9. 若孕妇的乙型肝炎病毒载量属高水平,可于怀孕后期服用口服抗病毒药物,以降低病毒载量及乙型肝炎母婴传播的风险。详情请浏览控制病毒性肝炎办公室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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