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友善列印 书签
二维码

Main Content

梅毒
关闭

梅毒是一种严重的性病,及早治疗可以完全痊愈,但如果不加医治,可以造成各种并发症,如心脏病、精神病,甚至死亡。

梅毒是与患者性交时传染得来的,病菌是梅毒螺旋菌,潜伏期约九天至九十天,大部份病人在接触病菌后二至四个星期发病。

第一期梅毒:性器官会出现不痛的溃疡,男性很易察觉,女性则可能隐藏在阴道内,由医生检查才发现。无论医治与否,溃疡都会自然愈合,但病菌仍然隐藏在体内。

第二期梅毒:在数星期后病菌会扩散全身,令病人产生如发烧、疲倦、不痛不痒的红斑、淋巴结肿胀等病征。即使完全不理会,这些病征也会逐渐消失,病情进入隐性期。

梅毒隐性期:病人全无病征,只有验血才知道自己染有梅毒。

晚期梅毒:晚期梅毒在数年到数十年后出现,病菌影响心脏血管及脑部,造成失明、各种的残瘴、精神病,甚至死亡。

先天性梅毒:梅毒又可以由孕妇传染给胎儿,引致胎儿先天性梅毒的各种并发症,如胎死腹中、失明、失聪等。

任何人士,如果怀疑自己染有梅毒,必须及早就诊。卫生署社会卫生科诊所提供检查、治疗与辅导。一切服务均无需医生介绍信,所有资料亦绝对保密。

在治疗过程中,病人必须与医生合作,听从指导。病人的性伴侣亦应同时接受检查与治疗,以免做成反复传染(乒乓球式传染)。

治疗后,病人可回复正常的性生活,但应按医生吩咐,定期复诊。孕妇证实患有梅毒,毋须恐惧,只要及早在产前接受治疗,可使母子平安。

预防性病的最有效方法是与一位未受任何性病感染的人士保持专一的性关系。如果不可能的话,就应该采取安全的性行为;每次性接触时都正确使用安全套,以减低受感染的机会。

 
上一页 没有图片 下一页

页 : | 1  |
页首   页首

 
梅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