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生物部主要职责是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诊所、医院及其他健康护理机构提供公共卫生(包括传染病的诊断和监察)及微生物检验服务。 服务包括: 微生物部辖下有十间实验室: 1. 细菌耐药性监察及细菌流行病学实验室 2. 真菌学及寄生虫学实验室 3. 细菌学实验室 4. 中央疟疾参比实验室 5. 食物及水实验室 6. 免疫流式细胞术实验室 7. 培养基制作实验室 8. 分枝杆菌参比实验室 9. 性传染病细菌实验室 10. 梅毒实验室 本部门为临牀及监察样本进行诊断和传染病的检测筛选。部门定期搜集以实验室为基线的流行病学资料,及为疾病爆发调查工作提供快捷的化验诊断服务,以及时支援卫生署于监察、预防和控制疾病工作上的职能。 服务细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