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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的主要健康指标

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的主要健康指标

主要健康指标 二零二 二零二四年
粗出生率@
(按每千名人口计算的登记活产婴儿人数)
4.4 4.9
粗死亡率@
(按每千名人口计算的登记死亡人数)
7.5 7.0
年龄标准化死亡率@
(按每千名标准人口计算的登记死亡人数*)
2.8 2.5
婴儿死亡率@
(按每千名登记活产婴儿计算的婴儿死亡人数)
1.6 1.7
孕妇死亡比率@
(按每十万名登记活产婴儿计算的孕妇死亡人数)
3.0 5.4
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
 (年)
男性 82.5 82.7
女性 88.1 88.2

注释:
@ 数字是按指定期间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登记的出生或死亡人数而编制。

* 根据 GPE Discussion Paper Series: No.31, EIP/GPE/EBD,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1 刊载的世界标准人口而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