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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至二零二四年的粗出生率与粗死亡率
一九八一年至二零二四年的粗出生率与粗死亡率
在香港,按每千名人口计算的粗出生率由一九八一年的 16.8 人下降至二零零二年的 7.1 人
后
,显着回升至二零一一年的 13.5 人,但
随后
下降至
二零二四年的 4
.9
#
人
。而按每千
名
人口计算的粗死亡率则由一九八一年的 4.8 人上升至二零二
四
年的 7.0
#
人。
注释:
数字是按指定期间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登记的
出生或
死亡人数而编制。
# 临时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