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一九八一年至二零二五年的婴儿死亡率与孕妇死亡比率

一九八一年至二零二五年的婴儿死亡率与孕妇死亡比率

在香港,按每千名登记活产婴儿计算的婴儿死亡率由一九八一年的 9.7 人下降至二零二五年的 1.8# 人。而在过去四十年,按每十万名登记活产婴儿计算的孕妇死亡比率则在 0 及 11.2 之间波动。


在香港,按每千名登记活产婴儿计算的婴儿死亡率由一九八一年的 9.7 人下降至二零二五年的 1.8# 人。而在过去四十五年,按每十万名登记活产婴儿计算的孕妇死亡比率则在 0 及 11.2 之间波动。

注释:
数字是按指定期间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登记的出生及死亡人数而编制。

由于部分孕妇死亡个案须待死因裁判官完成调查后才予以登记,因此这些个案可能于死亡发生的同年或其后年份登记。以二零二一年为例,当年登记的三宗孕妇死亡个案分别发生于二零一六年、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

# 临时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