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按每千名登记活产婴儿计算的婴儿死亡率由一九八一年的 9.7 人下降至二零二四年的 1.7# 人。而在过去四十四年,按每十万名登记活产婴儿计算的孕妇死亡比率则在 0 及 11.2 之间波动。

注释: 数字是按指定期间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登记的出生或死亡人数而编制。
由于一些孕妇死亡个案需要待死因裁判官完成调查后才进行登记,因此这些孕妇死亡个案有机会于死亡发生的同年或往后年份登记。以二零二一年为例,三宗孕妇死亡登记个案分别在二零一六年、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一年发生。
# 临时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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