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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放射性物質

遺失放射性物質
2009-06-25
衞生署今日(六月二十五日)獲醫療物資供應商Global Medical Solutions的知會,該公司失落了委託中國東方航空公司於六月二十三日從上海經香港轉運的一個載有碘-125放射源的包裹。

據悉,包裹內有兩個共載有60粒碘-125放射源的鉛製容器,公司今日提貨準備付運時未能尋獲該包裹。

該公司已將事件報告香港警方。

這些碘-125放射源是根據國際安全規定,放在密封的容器內。

這批總放射性活度為818兆貝可的碘-125放射源是屬於國際原子能機構《放射源分類》第五類的放射源,意外暴露在這強度的放射源應該不會對健康造成傷害。

任何人士如發現該包裹切勿打開,並應立即通知警方。

在香港管有和使用放射性物質是受香港法例第303章《輻射條例》規管,而進口這種物質是受香港法例第60K章《進口(輻射)(禁止)規例》規管。

入口商需根據香港法例第60K章取得許可證,而管有人或使用者則需根據香港法例第303章取得許可證。

衞生署會密切留意事件發展。



2009年6月2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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