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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至二零二四年的年齡標準化死亡率*
一九八一年至二零二四年的年齡標準化死亡率*
在香港,按
每千名標準人口計算的
年齡標準化死亡率*
由一九八一年的 6.0 人下降至
二零二四年的 2.5
#
人
。
註釋:
數字是按指定期間根據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記條例》登記的死亡人數而編製。
* 根據 GPE Discussion Paper Series: No.31, EIP/GPE/EBD,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01 刊載的
世界
標準人口而編製。
# 臨時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