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參與體能活動可增強心肺功能,保持骨骼健康、增強肌肉和維持健康體重。體能活動亦可紓緩焦慮和抑鬱的症狀。青少年參與體能活動亦有助社交發展。
世界衞生組織(世衞)將體能活動定義為任何由骨骼肌所產生,並需要消耗能量的身體活動,包括工作期間的活動、遊戲活動、做家務、出行和參與休閒娛樂活動。年齡5至17歲的兒童及青少年應每日進行最少60分鐘中等至劇烈強度的體能活動,18歲及以上的青年則應每星期進行最少150分鐘中等強度的帶氧體能活動,或最少75分鐘劇烈強度的帶氧體能活動,或同等份量的中等及劇烈強度的體能活動。
本港青少年參與體能活動的統計數據
(1) 2008年和2011/12年按性別劃分13至19歲青少年在統計前一星期內最少有3天並於每天累積中等或以上強度的體能活動時間達30分鐘或以上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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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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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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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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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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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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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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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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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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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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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體育課︰68.1% 不包括體育課︰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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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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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11/12年按性別劃分13至19歲青少年在統計前一星期內每天累積最少60分鐘中等或以上強度的體能活動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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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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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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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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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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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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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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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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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加權數據(按照13至19歲的樣本)。
- 由於不同年份的調查方法各有不同,直接比較數據時須謹慎處理。
數據來源︰
香港特別行政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2009年。「普及體育研究─香港市民參與體能活動模式」顧問研究。摘要報告。
香港特別行政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2012年。普及健體運動-社區體質測試計劃。最終摘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