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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簡介

計劃簡介
2023-09-06

院舍防疫注射計劃

 

背景

政府自1998年起為全港居住在安老院舍的長者提供季節性流感(簡稱流感)疫苗接種,並在2003及2005年開始,分別為殘疾人士院舍(包括特殊學校宿舍)住宿院友/宿生、及安老/殘疾人士院舍職員接種流感疫苗。在2009年開始更將肺炎球菌疫苗接種納入計劃內,為居住在安老院舍及65歲或以上居住在殘疾人士院舍的住宿院友/宿生提供23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23vPPV)。

院舍防疫注射計劃於2009年設立,繼續提供免費流感疫苗及肺炎球菌疫苗接種予合資格的安老/殘疾人士院舍的院友/宿生和職員。此外,在2015年開始,政府亦為於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務機構(包括日間中心、庇護工場及特殊學校)接受服務的智障人士(非住院舍)提供免費流感疫苗接種。

為加強預防肺炎球菌感染,政府在2017/18年度,除了繼續提供一劑23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23vPPV)外,亦有根據該院友/宿生的過往疫苗接種記錄,提供免費接種一劑13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PCV13)。

由2019/20 及2022/23 季度開始,院舍防疫注射計劃進一步分別為留宿幼兒中心之留宿兒童及職員、及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務機構職員提供流感疫苗接種。

2023/24年度「院舍防疫注射計劃」將於2023年10月5日正式展開。

本署會免費提供和運送疫苗到各院舍、留宿幼兒中心和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務機構,並由院舍/留宿幼兒中心/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務機構自行邀請已參與此計劃的到診註冊醫生負責為合資格人士接種疫苗。接種疫苗後,醫生需透過醫健通(資助)電子平台輸入疫苗接種記錄及向政府申領注射費用。政府會支付每劑疫苗的注射費用港幣一百零五元給到診註冊醫生。到診註冊醫生不可向接種者或其家長/監護人收取任何費用或與院舍/留宿幼兒中心/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務機構、院舍/留宿幼兒中心/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務機構負責人、接種者或其家長/監護人攤分疫苗注射費用。

 

符合資格的人士

流感疫苗接種

  1. 所有安老/殘疾人士院舍的院友及宿生
  2. 留宿幼兒中心之6個月至未滿18歲的兒童及青少年
  3. 安老/殘疾人士院舍及留宿幼兒中心的職員
  4. 於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務機構接受服務的智障人士(非住院舍)及工作的職員

在本計劃下,政府為符合資格的人士所提供的疫苗為滅活流感疫苗。

 

肺炎球菌疫苗接種

凡居住在安老院舍及65歲或以上居住在殘疾人士院舍的院友/宿生,均可獲安排免費接種一劑13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PCV13)及一劑23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23vPPV)。

(甲)院友如從未接種過13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或23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可免費接種一劑13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並於接種13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一年後,免費接種一劑23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

(乙)院友如已接種23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可於接種23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一年後,免費接種一劑13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

(丙)院友如已接種13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可於接種13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一年後,免費接種一劑23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

(丁)如已接種過13價肺炎球菌結合疫苗及23價肺炎球菌多醣疫苗的院友,則不需要再接種肺炎球菌疫苗

  

院舍的定義

 「院舍」意指:

  1. 根據《安老院條例》第459章釋義下發牌的安老院舍;或
  2. 根據《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釋義下領有牌照/豁免證明書的殘疾人士院舍;或
  3. 教育局轄下資助的特殊學校宿舍;或
  4. 職業訓練局轄下技能發展中心(屯門)的住宿服務;或
  5. 根據《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第165章下為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人士提供住宿服務的護養院;或
  6. 於社會福利署註冊的留宿幼兒中心

  

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務機構可參與「院舍防疫注射計劃」,包括:

  1. 資助的展能中心
  2. 資助的庇護工場
  3. 資助的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
  4. 資助的綜合職業訓練中心
  5. 資助的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
  6. 資助特殊學校

 

最新指定的智障人士服務機構名單可於社會福利署及教育局網頁參閱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