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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后出现的异常事件设立的保障基金

为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后出现的异常事件设立的保障基金
2026-03-25

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已批准拨款设立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后出现的异常事件保障基金。保障基金是为了在政府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下接种新冠疫苗后出现未能预见的严重异常事件(包括死亡和严重伤害),并能提供有关证明的合资格人士提供即时的财政援助。

随着紧急使用新冠疫苗的安排于十二月二十三日午夜终止,以及新冠疫苗将按药剂制品恒常规管制度安排在香港正常使用,保障基金安排将同步结束。保障基金将停止接受涉及十二月二十四日或以后接种的新冠疫苗的新申请,换言之,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午夜或以后接种的新冠疫苗将不符合保障基金申请资格。基金将按计划由2025年12月24日停止接受所有相关涉及保障基金的申请(包括复检提请)。

保障基金并不涵盖在政府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计划外经由私家医生提供的新冠疫苗接种。

如市民在接种疫苗后出现异常事件,应寻求医护人员的专业意见,以得到适当的处理。市民在接种疫苗后应密切留意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严重不适需要立刻求医。就医时,请确保将接种疫苗的详情告知医护人员,并向他们出示接种疫苗记录卡(如有)。医护人员将提供建议,处理有关市民的状况并进行适当评估,以便向卫生署报告任何判断为在医学上需关注的疫苗接种异常事件。

所有接种后的严重异常事件应由医护人员,经卫生署的药物安全监察系统向卫生署呈报。一旦收到有关的报告或资料,新冠疫苗临床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会就个案与所接种疫苗的潜在因果关系进行评估。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将可获发一笔过的款项,金额以保障基金就该事件所定的数目为准:

  1. 该严重异常事件已得到注册医生证明;及
  2. 新冠疫苗临床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未能排除该事件与接种政府疫苗接种计划下提供的新冠疫苗无关。

就(1)而言,作为额外的维护措施,如有必要,受影响人士可能被要求接受由公营医疗系统的医生作出的医学检查。

第三方行政管理人

安盛金融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委任的第三方行政管理人,负责处理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后出现的异常事件保障基金 (保障基金)申请的合约已于2026年3月25日结束。有关保障基金的查询,请联络医务卫生局:电话: (852) 3509 8765 或电邮: enquiry@healthbureau.gov.hk

保障基金申请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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