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持續肆虐,為全球帶來沉重的疾病負擔,香港亦持續出現個案及爆發。為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對公共衞生及社會的影響,讓社區回復正常和持續運作,需要有顯著比例的人口盡早接種疫苗。事實上,新冠疫苗被視為一項透過增加人群免疫以達致控制疫情的中長期重要公共衞生措施。
本地數據顯示,對於成年人口的所有年齡組別,接種三劑新冠疫苗(即復必泰或克爾來福)高度有效減低感染後的住院率和死亡率。
政府會參考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及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聯合科學委員會)的建議,同時考慮疫苗供應情況,疫苗接種的進度,審視疫情形勢,以便適時決定及更新有關安排。 有關最新疫苗接種安排,請參閱有關計劃。
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有兩款新冠疫苗,其特徵載列於下表。
復必泰 |
克爾來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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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
信使核糖核酸 |
滅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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貯存期限 |
成人配方 |
解凍後於 2至8°C |
2至8°C |
兒童配方 |
解凍後於 2至8°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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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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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價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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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種方式 |
肌肉注射 |
肌肉注射 |
接種科興疫苗的最低年齡於2022年8月4日起降至6個月大;接種復必泰疫苗的最低年齡則由2022年11月9日起降至6個月大。
有關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針對不同組別市民的接種劑數和各自建議的接種時間表,疫苗的劑數與間隔取決於你所選擇接種的新冠疫苗、年齡組別以及染疫紀錄等。有關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針對不同組別市民的接種劑數和各自建議的接種時間表,請參閱「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若你計劃新冠疫苗與其他疫苗同時接種,請跳至問題 8。
未曾受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人士
未曾受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的人士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量以同一款疫苗完成首兩劑接種。然而,在特殊情況下如接種疫苗人士不能以同一款疫苗完成接種,例如在接種第一劑後出現速發嚴重副作用,或未能獲供應/取得有關疫苗,則可按個別情況考慮接種另一款疫苗。如因出現嚴重副作用而需要接種另一款疫苗的人士,請向你的主診醫生或家庭醫生取得相關醫生證明信(當中包括建議改為接種另一款疫苗的醫學原因),到疫苗接種地點。工作人員會考慮個別情況,安排接種。
未曾受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的人士接種首兩劑疫苗後,可選擇接種同款或另一款額外劑數新冠疫苗以加強保護,有關詳情請按此。
曾受2019冠狀病毒病感染人士
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人士完成首劑疫苗後,可選擇接種同款或另一款作第二劑新冠疫苗以加強保護,而這劑(第二劑)與第一劑的間隔應跟從第一劑疫苗的接種間隔。
在外地未完成疫苗接種人士
有關未完成疫苗接種的抵港人士的疫苗接種安排,請參考問題24。
12歲或以上疫苗接種人士,他們可以選擇接種復必泰二價疫苗作為首兩劑疫苗。於首兩劑次使用復必泰二價疫苗替代科興或復必泰原始株疫苗,為標示外使用。
如你希望接種復必泰二價疫苗作為首兩劑次,你可以諮詢疫苗接種場地醫護人員。
在知情同意下,新冠疫苗可與其他疫苗(*)(包括減活疫苗)同時接種,或在接種其他疫苗(*)之前或之後的任何時間接種。如果接種人士或其家長欲分開時間接種新冠疫苗和減活疫苗(例如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德國麻疹及水痘混合疫苗; 減活噴鼻式流感疫苗),相隔14日即可。
有關同時接種新冠疫苗與季節性流感疫苗的更多資訊,請按此。
*附註:如屬猴痘高暴露風險人士如需安排暴露前接種猴痘疫苗,建議與接種信使核糖核酸新冠疫苗(例如復必泰、莫德納)之前或之後最少相隔四星期。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世衞)2023年5月的公布,現時獲批准使用的新冠疫苗,包括基於原始病毒而製造的疫苗(即新冠原始病毒株疫苗),仍然可為預防重症和死亡提供重要保護。就開發新疫苗的最新建議,除建議使用XBB.1後代譜系單價疫苗可作為選項外,世衞表示應繼續使用現時獲批准使用的新冠疫苗。
本港現有的疫苗,包括復必泰和克爾來福疫苗,對預防新冠重症和死亡高度有效。
一般而言,接種新冠疫苗之前或之後並不需要進行病毒或抗體化驗。抗體水平呈陰性或數值偏低,並不代表缺乏疫苗的保障。如果你有2019冠狀病毒病症狀,請諮詢醫生並在有需要時進行測試。
相關捐血指引,請按此。
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接種任何新冠疫苗前,你應先細閱「復必泰」或「克爾來福」接種須知,以了解是否適合接種新冠疫苗。
對於曾有過敏史的人士,有以下兩種情況需謹慎並應諮詢醫生:
如因接種第一劑疫苗後出現嚴重過敏反應,而需要接種另一款疫苗的人士,請向你的主診醫生或家庭醫生取得相關醫生證明信(當中包括建議改為接種另一款疫苗的醫學原因),到疫苗接種地點。工作人員會考慮個別情況,安排接種。
過敏性休克指急性的嚴重過敏反應,包括多種臨床症狀和病徵,例如紅疹、噁心、頭暈、低血壓、腫脹或喘鳴(呼吸困難)。 2020年12月14日至23日期間,美國進行了1,893,360 劑復必泰疫苗的第一劑接種。在當地衞生部門疫苗不良反應事件報告系統(Vaccine Adverse Event Reporting System)接獲的不良反應事件當中,有21宗個案為接種復必泰疫苗後出現過敏性休克,相等於每注射 100 萬劑疫苗中有 11.1 宗個案。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就其中20宗個案取得的後續資料顯示,出現過敏性休克的人士均已康復或出院。在該21宗個案中,17名(81%)患者曾有敏感或過敏反應的記錄,7名患者曾有過敏性休克的記錄。
患有急性發熱的人士,應延遲接種新冠疫苗。
然而,如果你出現輕微發燒或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請諮詢醫護人員。
香港提供的復必泰和科興疫苗對預防2019冠狀病毒病相關重症和死亡情況高度有效,能為接種人士提供有效保護,免於感染後出現併發重症甚至死亡。數據顯示,相比起非懷孕人士,懷孕婦女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病後有較高機會出現嚴重併發症,出現早產的風險增加兩倍,而死胎和初生嬰兒的死亡率亦增加約50%。研究表明接種新冠疫苗可降低孕婦住院和死亡風險,並與非懷孕婦女一樣有效。此外,亦有研究顯示懷孕婦女接種新冠疫苗後產生的抗體,可透過臍帶傳送給胎兒,婦女餵哺母乳時亦可為嬰兒提供保護。根據藥廠的最新建議,懷孕婦女及哺乳期婦女均可接種復必泰和科興疫苗,專家亦多次指出接種疫苗對有關婦女安全並能提供有效保護,建議她們盡快接種。
有關香港婦產科學院對懷孕及哺乳期婦女接種新冠疫苗的建議(暫擬;更新於 2022 年 5 月 6 日),請按此。
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參考了世界衞生組織的最新建議、本地新冠疫情、海外做法和最新科學實證後,建議孕婦2023年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以較後者為準)至少六個月後接種額外的加強劑(每次懷孕一次)。有關詳情,請參考「 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由於長者有較高患重症和死亡的風險,他們強烈建議應根據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的建議及時接種疫苗(包括建議的額外加強劑)。復必泰和科興疫苗均對於建立一般與T細胞反應相關的保護力,以減低2019冠狀病毒病重症和死亡高度有效。
請參閱以下信息圖表:
聯合科學委員會聯同專家顧問團參考了世界衞生組織的最新建議、本地新冠疫情、海外做法和最新科學實證後,建議18歲或以上有長期病患人士2023年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以較後者為準)至少六個月後接種額外的加強劑。有關詳情,請參考「 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根據香港風濕病學學會在2021年5月發表的 「有關⾃⾝免疫性風濕病患者接種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的共識和建議」,如病情相對穩定並在短期內沒有調整藥物,專家認為風濕病患者應考慮接受新冠疫苗注射,以減低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和併發症的機會。風濕病雖然是長期病,但不屬於新冠疫苗的禁忌症。在⼤部分情況下,疫苗接種的好處遠⼤於風險。
正服用由醫生處方抗凝血藥的人士,可接種新冠疫苗,並應繼續藥物治療。接受肌肉注射疫苗後,應按壓針口至少5分鐘。
目前並無關於患有葡萄糖六磷酸去氫酵素缺乏症(G6PD缺乏症/蠶豆症)人士注射新冠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數據,而藥廠提供的資料沒有提及G6PD缺乏症/蠶豆症為禁忌症或相關注意事項。該等人士如對身體情況是否適合接種疫苗有所疑問,請向醫護人員查詢。
曾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
不確定曾否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
對於不確定曾否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應按沒有感染人士一樣接種新冠疫苗。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人士可安全接種新冠疫苗,接種前無須事先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篩查。
根據專家建議,康復人士可安全地於康復後不少於28日接種下一劑疫苗。
為提升個人的抗體水平,不確定曾否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人士,或衞生署系統沒有其康復紀錄的人士,建議跟從適用於沒有感染人士的相關接種要求。換言之,有關人士建議按其年齡組別,按時接種適用於沒有感染人士的疫苗劑量。
市民可電郵到 enquiry_chpweb@dh.gov.hk 查詢有關其在政府系統上的康復紀錄的相關問題。
曾接觸2019冠狀病毒
現時並不建議以新冠疫苗作為暴露後預防用藥。目前尚無證據證明以新冠疫苗作為暴露後預防用藥的安全性和成效。就香港供應的新冠疫苗而言,接種人士接種首兩劑疫苗的時間長於2019冠狀病毒病一般潛伏期。
市民應盡量於抵港前完成整個疫苗接種。
如在香港以外地區接種了新冠疫苗的合資格市民,請於接種當日帶上你的身分證明文件,香港以外機構發出曾接種新冠疫苗的記錄證明(載有疫苗接種日期,接種地點和疫苗類型)。如你未能在網上預約接種下一劑正確劑次的疫苗,請直接前往疫苗接種地點接種。工作人員在澄清關於曾接種的新冠疫苗等詳情後,會考慮為你提供疫苗接種。
如你未完成基礎劑次疫苗接種
若你接種了克爾來福或復必泰以外的新冠疫苗,但尚未完成疫苗生產商建議的基礎劑數,你可按照克爾來福或復必泰新冠疫苗建議間隔來選擇在本地接種克爾來福或復必泰新冠疫苗為餘下初始劑次,以完成初始劑次為基礎免疫。 舉例來說,在香港以外地方曾接種一劑新冠疫苗,而該疫苗生產商建議所需基礎接種為兩劑(例如阿斯利康新冠疫苗)的人士,他們可選擇接種兩劑克爾來福或復必泰新冠疫苗以完成初始劑次。
如你已完成基礎劑次疫苗接種
若你已完成疫苗生產商所建議的基礎劑數而本地未有提供該疫苗,你可跟在香港已接種克爾來福或復必泰新冠疫苗作為首兩劑的人士一樣,接種餘下的初始劑次。根據個別人士的風險狀況,克爾來福或復必泰額外加強劑可於上一劑新冠疫苗接種日或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以較後者為準)康復後至少 180日後接種。
對於未曾染疫的人士舉例來說:
對於上述未曾染疫的人士,專家建議他們可額外接種一劑克爾來福或復必泰新冠疫苗以完成初始劑次。詳情請參閱「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有關個別符合資格人士接種額外加強劑的資訊,請參閱問題31。
根據科興提供資料,供港之「克爾來福」疫苗皆通過清真認證。
根據復星醫藥/德國藥廠BioNTech提供資料,供港之復必泰疫苗目前未有清真認證。
伊斯蘭教法允許接種新冠疫苗。很多伊斯蘭專家和學者均認為,肌肉注射的新冠疫苗不會令齋戒無效。
請參閱「我應接種多少劑新冠疫苗?」。
有長期病患人士包括:
(1) 長期心血管疾病(患有高血理但無引發併發症的人除外)、肺病
(2) 新陳代謝疾病或腎病、肥胖(體重指數 30 或以上)
(3) 患有長期神經系統疾病,以致危及呼吸功能,或難於處理呼吸道分泌物,或因此病增加異物吸入肺內風險的人士,或欠缺自我照顧能力的人士
(4) 長期服用亞士匹林的兒童或青少年(6 個月至 18 歲)
有長期病患人士請在疫苗當日提供醫生信或相關的證明文件(如註明與接種人個人資料相符的門診預約信或預約記錄、覆診的到診紙或病假紙、醫療費收據、醫療報告,醫生處方記錄或醫生處方藥物包裝等),以供現場醫護人員進行評估,或向在場醫護人員查詢。
免疫力弱人士包括:
(1) 現正接受或過去12個月內曾接受腫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療
(2) 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幹細胞移植並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療
(3) 重度原發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長期接受透析治療
(4) 晚期或未接受治療的愛滋病病毒感染
(5) 正接受免疫抑制藥物或過去 6 個月內曾接受過免疫抑制性化療或放射治療
如果你是免疫力弱人士並需按免疫力弱人士接種間隔接種疫苗,請你在接種疫苗當天,帶同相關的醫生證明文件到指定的接種地點,以確認你符合接種疫苗的資格。請按此下載有關醫生證明文件的範本。
如免疫力弱人士早前接種其他劑數的疫苗時已獲發有關醫生證明文件,接種人士可帶同仍處於有效期的文件前往接種。免疫力弱人士亦可直接諮詢疫苗接種地點醫護人士。
醫護人員包括:
(1) 前線醫護人員
(2) 醫護機構內的支援人員
(3) 院舍職員
(4) 處理新冠病毒的實驗室人員
醫護人員應攜同他們的職員證或其他證明文件到疫苗接種地點以確認他們接種額外加強劑的資格。
本地數據顯示,對於成年人口的所有年齡組別,接種三劑新冠疫苗(即復必泰或克爾來福)高度有效減低感染後的住院率和死亡率。
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接種新冠疫苗加強劑尊重個人意願可選擇克爾來福或復必泰(包括原始株疫苗或二價疫苗)。
根據現有臨床數據,接種復必泰二價疫苗後所產生針對Omicron變異株BA.4-5 的抗體水平及增幅都較接種原始株疫苗為高。
除了克爾來福或復必泰疫苗外,亦有其他根據第138A章註冊的新冠疫苗(名單 請按此 ,只備英文版本),聯合科學委員會不反對根據生產商的建議及臨床評估,在知情同意的情況下為市民接種有關疫苗。有關政府接種計劃以外自費接種新冠疫苗的安排,請參閱問題35。
如接種人士符合資格接種額外加強劑,又曾在香港以外地區接種了疫苗,請於接種當日出示由香港以外機構發出在外地接種疫苗的接種紀錄(載有疫苗接種日期,接種地點和疫苗類型)。他們如果未能於網上系統預約接種正確劑次的疫苗,可直接前往疫苗接種地點接種。此外,他們亦可選擇參與疫苗接種計劃的私家醫生及診所,直接與私家醫生及診所預約接種疫苗。
若你曾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請參閱問題23。
合資格的市民可選擇接種加強劑的地點,包括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的任何接種中心、診所等,視乎其營運安排,例如提供的疫苗、開放時間和預約安排。透過有關疫苗接種紀錄系統,不同接種地點的醫護人員可查看市民以往本地的疫苗接種記錄及輸入加強劑的記錄。
未曾染疫之50歲或以上市民,若只接種三劑科興或復必泰疫苗,而最後一劑疫苗與至今的間隔已超過90天,他應儘快接種下一劑新冠疫苗。
疫苗接種紀錄會顯示實際接種的劑次。紀錄上不會顯示「額外加強劑」或「新冠疫苗加強劑」。
私營市場接種註冊的新冠疫苗(自費),不屬於政府的接種計劃, 疫苗製造商/供應商可自行選擇將已註冊的疫苗進口並出售給私人醫療機構或醫生,供非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使用。
註冊新冠疫苗的名單請按此 (只有英文)。
如不獲政府免費提供新冠疫苗接種的人士(包括優先組別以外的香港居民或非香港居民),但又希望接種疫苗,請諮詢家庭醫生有關現時私營市場可供應已註冊的新冠疫苗,及考慮自費接種有關疫苗作個人保護。收費會由私營機構自行決定。
有關私營市場提供新冠疫苗的安排,請按此。
專家強調不應視二零二三年接種加強劑的建議為每年或定期接種加強劑。
政府已推出一項全港性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政府計劃),按高危類別分階段及有秩序地為所有合資格人士免費接種新冠疫苗。在政府計劃下,新冠疫苗接種會在不同處所進行,包括醫院、診所及外展至院舍。
請參閱相關網頁資訊。
現時網上預約系統只接受香港身份證﹑香港出生證明書﹑領事團身份證﹑持有申請香港身份證收據及豁免登記證明書五種證件。持有其他證件的香港居民,他們可前往私家診所新冠疫苗接種站,他們會預留少量接種名額給有特別情況的個別人士。他們亦可以前往其他無須經網上預約的接種場地,例如私家診所接種疫苗。
此外,持有其他證件的香港居民,如需要協助上網預約,亦可前往任何一間郵政局(流動郵政局除外)尋求協助。
前往接種疫苗的市民須遵守個別場地的訪客預防感染措施。個別場地或會因應訪客預防感染措施而未能為受影響市民接種疫苗。詳情請向有關場地查詢。
如因不符合訪客感染預防措施而未能接種疫苗,建議市民可稍後再接種疫苗。
請按此了解更多惡劣天氣下的安排。
如市民對政府計劃下的接種安排有進一步查詢,可直接向疫苗接種場地職員或向你的家庭醫生查詢。
政府設立網站(www.evt.gov.hk),讓市民下載自己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電子針卡」)及檢測紀錄,作為電子紀錄方便於智能電話內貯存和展示。當市民在香港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後,便可透過「智方便」或接種時使用的證件資料及疫苗接種日期資料確認身份後下載「電子針卡」。
如對使用2019冠狀病毒病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系統有查詢,請透過電郵至 enquiry_evt@ogcio.gov.hk 查詢。
如發現「電子針卡」中康復者身份有誤,請電郵到 enquiry_chpweb@dh.gov.hk 查詢。
如發現「電子針卡」的個人資料有誤,請見問題46。
你的疫苗接種紀錄列有疫苗的批次/批號。
市民透過不同方式取得的疫苗接種紀錄(包括紙本/電子的本地疫苗接種紀錄或自我申報的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會包括一個可作驗證的二維碼。有關二維碼會載有最近三劑疫苗接種資料以便市民查閱其接種紀錄(連同如適用的康復者身份)。如需要完整的疫苗接種紀錄(例如已接種四劑或以上疫苗的市民),可查閱紙本疫苗接種紀錄或以「智方便」或「醫健通」手機程式下載「電子針卡」。
此外,衞生署系統內存有其康復紀錄的人士,如已接種疫苗,可透過www.evt.gov.hk以及「智方便」或「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重新下載「電子針卡」及已包含其康復者身分的二維碼。
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已接種疫苗的人士可電郵到 vacs@dh.gov.hk 查詢,電郵中請提供有關紙本針卡左下方的「Ref」的參考編號。如果你的紙本針卡沒有參考編號,又或者你希望使用其他方法查詢,你亦可向為你提供疫苗接種服務的機構(即有關的診所)尋求協助。
非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自費接種疫苗的人士,請直接向為你提供疫苗接種服務的診所尋求協助。
有關電子針卡紀錄上康復紀錄的查詢,請電郵到 enquiry_chpweb@dh.gov.hk
有關更正已申報的非本地疫苗紀錄及/或康復紀錄方面,市民請向政府重新申報,有關紀錄會以最後申報的資料為準,詳見問題50。
如欲更改預約疫苗接種的電話號碼,請電郵到 enquiry_vaccinebooking@ogcio.gov.hk 查詢。
本港居民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是根據香港身份證作紀錄的,疫苗紀錄上的資料需要與香港身份證一致,因此未能安排改為以護照資料作紀錄。
為配合一些海外地區日趨普遍的入境規定(包括疫苗接種要求),特區政府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起發出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已加入接種人士的出生日期、性別和其接種疫苗的生產商資料。有關詳情,請參閱有關計劃 - 疫苗接種紀錄。
巿民出行往任何香港以外地區前必須先了解當地的入境規定,包括疫苗接種的要求,相關規定以當地政府最新的公布為準。
由於不同的疫苗接種地點所使用的電腦系統及設備有所不同,部份接種地點提供的疫苗接種紀錄會以黑白列印,部份亦不會列印參考編號,但不影響疫苗接種紀錄的準確性及完整性,接種者可放心保存有關紀錄。
如你在香港以外地區接種疫苗,又未曾向政府申報你首兩劑非本地疫苗紀錄,請參考常見問題50向政府申報非本地的疫苗接種紀錄,以便取得一併顯示的電子疫苗接種紀錄。
如你在香港以外地區接種疫苗,並已向政府申報首兩劑非本地疫苗紀錄, 其後又以相同的身份證明文件在香港接種疫苗,你可於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系統或「智方便」/「醫健通」流動應用程式下載包括本地及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的二維碼。如未能正確顯示有關紀錄又或者需要協助,你亦可到18間指定的香港郵政局重新申報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並由職員協助列印一併顯示的電子疫苗接種紀錄,費用全免。有關指定郵政局的地址及相關營業時間等資料,請參閱https://www.hongkongpost.hk/tc/services/non_local_covid19_vr/index.html#list。
請注意,衞生署發出的紙本疫苗接種紀錄及二維碼只會顯示本地的疫苗接種紀錄,並不會載有你透過自願申報的非本地新冠疫苗接種資料。
可以,請按此參閱相關常見問題以了解更多申報非本地新冠疫苗接種或感染紀錄的安排。
為確保疫苗的安全、效能及素質,所有疫苗必須獲
(a) 醫務衞生局局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認可,批准該疫苗在香港在緊急情況下作指明用途,包括由政府推行的疫苗接種計劃;
(b) 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批准註冊後,方可在香港銷售及供應。
新冠疫苗受《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規例》(第599K章)及/或《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規管。
根據第599K章, 醫務衞生局局長(局長)可批准認可新冠疫苗(疫苗)在香港在緊急情況下作指明用途,即基本上是指由政府推行的疫苗接種計劃。在批准認可疫苗前, 局長須在顧及顧問專家委員會經考慮該疫苗的安全性、效能及質素的意見。除其他要求外, 該疫苗須有一個本港以外藥物規管機構或世界衞生組織核准使用。規例訂明局長須訂立機制監察任何與使用該疫苗有關並發生在接種者身上的不良反應。
隨着全球大規模使用新冠疫苗,越來越多科學和臨床數據力證疫苗安全有效。政府於2022年9月9日刊登憲報,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訂)規例》,為認可疫苗引入過渡安排,讓相關藥廠在有足夠的科學數據及臨床資料時,可以申請把有關疫苗納入《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第138A章)的註冊制度。
根據第138A章,「藥劑製品」(包括疫苗)必須符合安全、效能及素質標準,並獲得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批准註冊,方可在香港銷售或分銷。
衞生署有既定機制嚴肅跟進每一個接收藥物(包括疫苗)的不良反應報告。衞生署一向設有藥物警戒系統,當中包括收集藥劑業界及醫護人員呈報的疫苗接種後出現的不良反應報告(尤其是嚴重的不良反應),就呈報相關資料會進行因果關係評估,確定是否與疫苗接種有關。衞生署亦會監察先進國家和地區的藥物監管部門及參考世界衞生組織對有關疫苗的最新安全及成效評估。如認為接種有關疫苗的風險高於效益,衞生署會採取適切的跟進行動,包括提交相關資料給:
(a) 顧問專家委員會檢視及考慮是否向局長建議撤銷相關疫苗的認可;
(b) 管理局轄下的藥物註冊委員會考慮是否需要暫時吊銷或撤銷相關疫苗的註冊。
就新冠疫苗可能引致的不良反應,衞生署會根據第599K章及第138A章,並參考現有機制進行監察,並會保持一貫的監控水平。
有關疫苗副作用的資訊,可以參閱接種須知(科興疫苗和復必泰疫苗)。
一般而言,新冠疫苗常見的副作用通常輕微而且是暫時的。部份人士亦可能出現較嚴重,但一般較罕見的異常反應。接種疫苗後,你將被要求在觀察區逗留15分鐘。
如要減輕注射部位疼痛和不適,可使用乾淨清涼的濕毛巾敷在該位置,稍微活動一下手臂。多喝一點清水以減低輕微發燒引起的不適。
如出現以下情況,請徵詢你的醫生或其他醫護人員(例如牙醫、藥劑師、護士和中醫師):
在你就醫時,請確保將接種疫苗的詳情告知醫護人員,並向他們出示你的接種疫苗記錄卡(如有)。他們將提供建議,處理你的狀況並進行適當評估,以便向衞生署報告任何判斷為在醫學上需關注的疫苗接種異常事件。
為市民健康着想,市民如果在接種第一劑疫苗後有嚴重不良反應並需要入院治療,我們會取消市民透過政府網上疫苗接種系統的第二劑預約,以便市民在諮詢醫生後,才預約接種第二劑疫苗。
如你對先前接種的新冠疫苗或對多於一種藥物曾有即時(1小時內)的嚴重過敏反應,或對先前接種新冠疫苗的過敏反應未能自行痊癒或對口服抗過敏藥物無效,請諮詢醫生。
有關接種第二劑時改為接種另一款牌子的安排,請參閱問題6。
保障基金是為了接種新冠疫苗後出現未能預見的嚴重異常事件(包括死亡和嚴重傷害),並能提供有關證明的合資格人士提供即時的財政援助。詳情請按此。
所有接種後的嚴重異常事件應由醫護人員,經衞生署的藥物安全監察系統向衞生署呈報。一旦收到有關的報告或資料,新冠疫苗臨床事件評估專家委員會會就個案與所接種疫苗的潛在因果關係進行評估。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情況下,將可獲發一筆過的款項,金額以保障基金就該事件所定的數目為準:
不同年齡人士死亡和傷害的最高保障額是參照《僱員補償條例》(第282章)下的賠償額而釐定的。
與嚴重異常事件相關的死亡的保障額:
死者年齡 |
保障額 |
40歲以下 |
2,500,000元 |
40歲或以上 |
2,000,000元 |
與嚴重異常事件相關的傷害的保障額:
傷者年齡 |
最高保障額 |
40歲以下 |
3,000,000元 |
40歲或以上 |
2,500,000元 |
申索時限為接種最後一劑疫苗起計的兩年內。
即使某人士從保障基金獲得保障金,該人士就其損害或損失向疫苗製造商作出法律追索的權利不受影響。申索人仍可循民事訴訟對須對其身體傷害負責的人士提出索償,惟不得獲雙重保障。換句話說,如申索人獲得法院裁決賠償額,其先前從保障基金獲得的保障金會從該筆賠償額中抵銷。